一、每位申报人员须满足《学院 2019-2021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 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工作方案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;
二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类别,分教学科研岗位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分别进行评审;每类按先直接认定、后申报评审级档从高到低次序进行。
三、每一级档评审时,同时满足业绩条件项数多的优先,满足业绩条件项数相同时由投票决定;
四、每一级档评审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级档进行评审;
五、每一级档指标数按照人事处核定人数和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岗位绩效定档管理办法》(通大人〔2019〕6号)附件规定比例进行核定,具体指标数如下表所示。某级档指标空缺数可作为同类岗位下一级档指标的增量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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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档 |
5 档 |
6 档 |
7 档 |
8 档 |
9 档 |
10 档 |
11 档 |
教学科研岗 |
8 人 |
6 人 |
7 人 |
10 人 |
8 人 |
3 人 |
4 人 |
3 人 |
其他专业技术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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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 |
2 人 |
2 人 |
—— |
1 人 |
1 人 |